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唯冠苹果6000万美金iPad商标和解案

       2012年7月2日上午9时,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该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苹果公司、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唯冠科技(深圳)有限公司商标权权属纠纷上诉一案。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就iPad商标案达成和解,苹果公司向深圳唯冠公司支付6000万美元。这意味着双方的iPad商标纠纷案结束,也意味着苹果新iPad将很快在国内上市。

       据悉,2009年8月,IP发展公司向英国唯冠公司提出收购唯冠在各国登记注册的所有IPAD商标的意愿。后经多次辗转,谈判主体变成IP发展公司与台湾 唯冠公司。双方于同年12月23日签署商标转让协议,约定转让标的为10个IPAD商标,其中包括深圳唯冠公司在中国大陆注册的涉案的2个IPAD商标, 转让对价为3.5万英镑。

       2010年2月,IP发展公司又以10英镑的价格将上述10个IPAD商标转让给苹果公司。之后,苹果公司要求深圳唯冠公司变更涉案两个商标权属的注册登 记时遭到拒绝。深圳唯冠公司称,台湾唯冠公司无权处分深圳唯冠公司商标,其从未将涉案商标转让给苹果公司。双方遂引发争议。2010年6月苹果公司在深圳 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深圳唯冠,要求确认其为iPad商标专用权人。

  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,订立转让合同的台湾唯冠公司无法代表深圳唯冠公司,苹果公司也无法提供证据证明上述表见代理成立,并以此为由驳回IP发展公司、苹果公司的诉讼请求。后两公司不服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。最终,苹果公司向深圳唯冠公司支付6000万美元和解。

       业内人士对记者指出,6000万美元的赔偿和汉王的iPhone商标案相比,还是挺高的一个价钱,和苹果在第二财季每天从中国市场吸金5.5亿元相比,相当于不到一天的收入,还是很划算的买卖。

       “中国作为其全球第二大市场,苹果公司无疑希望尽快地解决商标纠纷,以免错失最佳销售时间。”据工信部电信设备进网管理网站信息披露,新iPad已拿到内地入网许可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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