咨询热线: 0755-8615 7540
138 2438 6079 

新闻动态

乔丹商标诉讼案继续发酵

       长期关注乔丹诉讼案的律师对记者表示,迈克尔•乔丹选择起诉乔丹体育有两方面的原因。首先,迈克尔•乔丹知名度主要体现在体育和特别是篮球方面,与乔丹体育经营的体育用品业务范围相符合;其次,乔丹体育是国内具相当知名度的运动品牌领先企业,无论从经济还是社会影响角度考虑,选择这样一家营业收入过30亿,拥有6000多家专卖店的企业作为起诉对象,意在利益最大化。
    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律师也持类似看法,他认为,迈克尔•乔丹理论上可以对所有注册含“乔丹”字样商标的企业提起诉讼,但必须考虑到诉讼花费的时间和成本。
       乔丹体育日前在其官方网站挂出声明称,自使用“乔丹”注册商标以来,出于保护目的,公司先后申请注册了129件防御性商标,其中包括注册包括飞人乔丹两个儿子名字“杰弗里•乔丹”、“马库斯•乔丹”等在内的商标,是出于对持有的合法商标防御性保护的目的。但公司从未使用过这些商标,未来也没有使用这些商标的计划。
       记者收集的相关资料显示,在迈克尔•乔丹1984年出名之前,国内就已经有注册含“乔丹”字样商标,而且注册这个商标的是一家国外公司。这家来自挪威的个人卫生用品公司,注册申请的时间可以追溯到1980年。据中国商标网的资料显示,挪威这家公司的中文名称为“乔丹公司”,英文名称是“JORDAN AS”,“乔丹”两字应是“JORDAN”的中文翻译。有知识产权方面的律师指出,由此可见,“乔丹”两字和飞人迈克尔•乔丹不具有唯一对应性和专属性。
       目前国内确实有逾百个合法注册含“乔丹”、“QIAODAN”字样或者类似的商标。据记者不完全统计,除乔丹体育以外,目前国内注册含“乔丹”字样的有效商标有63个;含拼音“QIAODAN”的商标43个。涉及商标注册的类别达23种,占商标注册类别的一半以上。注册商标涵盖的行业更是五花八门,涉及的行业有食品、服装、医疗、饲料、卫生洁具不等,其中也不乏体育用品行业。

友情链接: